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消息:5月11日11时左右,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气化车间在检修过程中,2名作业人员感觉不适,1名监护人员进行救援,在救援过程中先后晕倒。目前3名人员均已救出,其中1人当场死亡,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疑似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具体的事故原因待公布。据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介绍,该公司始建于1970年,现已发展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化工企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类似案例一:2021年1月14日,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的中国化工集团下属河南顺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在水解保护罐内作业过程中感觉不适,施救中先后7人中毒窒息,共造成事故企业副总经理在内的4人死亡。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致使作业人员缺氧窒息晕倒;未按照现场处置方案进行救援,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救援能力不足,现场组织混乱,导致事故扩大。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前期参与救援的9人中,除2人佩戴长管呼吸器外,其他7名救援人员均未佩戴任何防护用品。当时平台入口处正不断溢出氮气,救援人员没有注意到该风险,造成5名现场救援人员因吸入高浓度氮气后窒息晕倒,其中2人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除此之外,救援现场也管理混乱,1名进入罐体的救援人员,在施救过程中,长管呼吸器软管被挤压,致使其因长时间缺氧窒息晕倒,经抢救无效死亡。
其中,负责安全工作的顺达公司副总经理对本起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因其盲目指挥施救,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顺达公司净化车间主任对盲目指挥现场应急救援负有直接责任,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类似案例二:4月9日二连浩特市发生一起中毒事故,致4人死亡。 4月9日上午,二连浩特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雇佣5名工人到市政小区内污水泵站清掏作业时,发生中毒事故,导致4人死亡、1人受伤。经初步调查问询,作业时5人相继入井后,其中孙某某感觉头晕,并发现另4人先后倒地,孙某某屏住呼吸立刻攀爬出井后,拨打了119救援电话。
有限空间暴露出的五大问题
一是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污水池、化粪池、沼气池、腌渍池、纸浆池、市政管道、地下室等各类有限空间,在清淤清污和检维修作业过程中极易造成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和缺氧窒息事故。事故单位没有对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进行全面辨识评估,未落实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未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程序,在检测、防护、监护等安全条件未确认情况下实施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二是现场应急救援处置不当,由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缺乏基本的应急常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缺失个体防护器材和应急装备,在没有弄清致害因素,也没有采取可靠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
三是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事故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不健全、不落实,防护器材和应急装备配备不全,没有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措施缺乏针对性,未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演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四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没有组织过有限空间知识培训或培训质量不高,从业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严重不足、对作业程序不清楚,监护人员缺乏监护救援知识和能力。无知者无畏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五是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地区对相关行业有限空间监管工作不够重视,对相关制度规定和安全知识技能宣贯培训工作不到位,监督检查和执法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有限空间历来是威胁员工生命安全的“隐形杀手”,有限空间安全事故一再发生,也给我们重重敲响了警钟。尤其夏季是有限空间事故的高发期,由于温度高、湿度大,有毒有害气体容易挥发聚集,人员如果在防护不到位的情况下,贸然进入通风不良的有限空间,极易发生中毒窒息事故,轻则昏迷、重则危及生命。
进入有限空间必须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注意事项: 1.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3.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4.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5.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